先已诈骗罪起诉,然后即使被告无法赔偿,可以要求法院判刑!
《刑法》第313条“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”范畴,可以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、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。这9种情况是:
1.被执行人隐藏、转移、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,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。
2.被执行人隐瞒、转移、销毁或者伪造、变造财产权属的有关凭证和资料。
3.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而隐瞒常住地址,下落不明。
4.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而逃至国外、境外。
5.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判决、裁定确定的给付财产的义务,进行高消费、挥霍金钱。
6.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、转移、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。
7.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,拒不协助执行。
8.被执行人、担保人、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,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。
9.被执行人煽动或指使他人或本单位职工集体妨碍执行,围攻、扣押执行人员,毁损、抢夺执行装备。